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江西省是首创。近年来,江西省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已经从江西省走向全国。为此,本刊特邀江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蔡建武,结合该省农村社区建设实践进行系列讲座,供各地参考。
蔡建武, 1988年转业到江西省民政厅工作,先后在优抚处、社团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任职,现任江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曾获“优秀公务员”、“十佳人民好公仆”等荣誉。著有多部学术著作,发表有关城乡社区建设的论文十余篇,多篇获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单位制管理基层社会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就是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居民自治,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即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从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得出的结论。
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将社区建设放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部分的“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论述的,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立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论述内涵非常丰富。一是说明了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性,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不好,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难以实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就难以融洽,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不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决不能等闲视之。二是明确了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即“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核心是让人民当家做主。三是明确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范围和实现途径。基层民主的范围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三个方面。基层民主建设的实现途径,即村民自治是依靠“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市居民自治是依靠“建立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依靠“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从这个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社区建设是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其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居民自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是将社区建设放在“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部分进行论述的,提出要“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城乡社区建设放在“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进行论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上述论述,不仅说明城乡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居民自治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说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我们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上方宝剑”和历史性的机遇。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依靠广大城乡居民的广泛参与,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规定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原则、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和党的十七大关于“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努力抓好城乡社区建设,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作出应有的贡献。 |